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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价费[2001]147号)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单位: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01.06.22
执行日期:2001.06.2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和原国家物价局、财致部《关于发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39号)精神,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
第三条 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等。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收费,只限于县及县以上城市实行,对于农村的农民建房暂不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工作。
第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范围: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地断层活动性评价、震害预测。
第五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l7741—1999)要求分四级。一级工作适用于安全性要求高的重大项目中的主要工程;二级工作适用于大城市、重要经济开发区以及覆盖区域较大的生命线工程中的主要工程;三级工作适用于除一、二级以外的大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四级工作适用于一、二、三级以外的工程。
第六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目录之外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愿确定是否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自主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目录内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协商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不得超越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强制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七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省级地震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按证书的级别及规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开展工作。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个人,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第八条 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合同,按本办法制定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收费,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经费中安排,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签订后应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外省(市)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在本省辖区内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登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 对凡未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行为,一律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物价、财政部门依法查处,并对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省过去与之抵触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一律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按行政职责分别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件二: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目录
附件一:
湖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及
地震安全性评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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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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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 |
现场调查、确认场地地震地质和场地类别 |
2000 |
注:l、本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2、收费范围:仅限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县城(含)以上的城市;
3、对农村农民建房和小城镇建房不得进行收费;
4、民用建筑中的住宅楼必须是在五层(含五层)以上的;
5、属全额财政拨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免收;其他公益性建筑项目减半征收。
二、湖南省地震安全性评收费标准
(一)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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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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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三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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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
区域地震活动性分析 |
收集资料、编目编图、计算、分析 |
10000 |
4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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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域地震构造调查与综合分析 |
野外调查、收集资料、编图、分析 |
38000 |
120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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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震区、带划分 |
综合分析、边界确定、分析编图 |
10000 |
4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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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不含地震构造调查所需进行的勘察和样品分析费用,区域范围超过半径150公里圆形区域范围时比照收费。 |
(二)近场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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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三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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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l |
近场区域活动性分析 |
收集资料、编目编图、计算、分析 |
6000* |
30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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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近场区和场区地震构造综合分析 |
野外调查、收集资料、综合分析 |
30000* |
15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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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场区断层位置确定及活动性鉴定 |
物探、化探、钻孔、样品测试 |
按有关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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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l、*不舍重要地震参效复核费用;
2、近场区面积超过半径25公里圆形区域范围、场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时比照增加收费。 |
(三)场地工程地震条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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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三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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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场地勘察 |
现场作业
室内实验 |
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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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场地土动力性质测定 |
现场作业
室内实验 |
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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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场地工程地震条件评价 |
分析计算
综合研究 |
12000* |
55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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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场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时比照增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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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震烈度与地震动衰减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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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三级工作 |
|
4—l |
地震烈度衰减关系确定 |
收集资料
分析计算 |
17000 |
500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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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地震动衰减关系确定 |
收集资料
分析计算 |
22000 |
6000 |
3000 |
(五)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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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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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 |
地震构造法 |
野外调查
分析计算 |
30000 |
|
5—2 |
历史地震法 |
收集资料
分析计算 |
25000 |
|
5—3 |
综合评价 |
分析计算
综合评价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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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不含相关的勘察和样品分析费用。 |
(六)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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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三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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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 |
潜在震源区划分 |
模型设计、综合分析 |
18000 |
70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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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地震活动性参数确定 |
模拟计算、参数选取 |
10000 |
7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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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地震危险性概率计算 |
模拟分析、概率计算 |
18000 |
10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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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不确定性校正 |
经验估计、综合计算 |
7000 |
4000 |
2000 |
|
6—5 |
综合评价 |
分析计算、综合分析 |
6000 |
2500 |
1500 |
(七)场地基岩地震动参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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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三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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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基岩反应谱衰减关系确定 |
收集资料、衰减
系确定、计算分析 |
15000 |
4000 |
2500 |
|
7—2 |
基岩目标反应谱和形状函数确定 |
形状函数设计、分析计算 |
13000 |
4000 |
3000 |
|
7—3 |
基岩加速度时程 |
计算分析 |
4000 |
20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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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l、基岩反应谱及形状函数确定一个场点、水平向一个概率水准为计价单位;
2、基岩水平向加速度时程以一条为计价单位;
3、竖向地震动参数靛在此基础上增加20%。 |
(八)地震小区划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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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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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地震动小区划 |
综合分析、地震模
拟计算分析、编图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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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
综合分析计算、编图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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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50平方公里为计价单位,不含基础工作。 |
(九)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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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主要作业方法 |
收费标准(元) |
|
一级工作 |
二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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