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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申报表》由业主填写,报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37号地震局窗口)申报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二、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在报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申报表》的同时,还需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
三、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应提交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设工程是否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
四、本表用钢笔填写,一式一份。
五、窗口服务电话:0731-4129799 |